诏安县融媒体中心与《闽南日报》报纸宣传合作服务

招标公告 2024-08-14 漳州市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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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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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820.00000万 招标时间:2024-08-14至2024-08-16 地域:漳州市 类型:网络营销

招标正文

  1、项目编号:[350624]ZZXX[DY]2024002

  2、项目名称:诏安县融媒体中心与《闽南日报》报纸宣传合作服务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诏安县融媒体中心与《闽南日报》报纸宣传合作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82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20,000.00元

  协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C06010000-新闻服务与《闽南日报》报纸宣传合作服务1(项)在《闽南日报》开辟专版,符合采购人实际宣传需求。82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1日前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1)提供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备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单独或用人单位和员工共同按照国家规定予以缴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文件精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已合并实施的,供应商提供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须包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凭证,并对此出具书面说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24-08-13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4-08-16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3号向荣大厦14B福建省漳州市鑫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3号向荣大厦14B福建省漳州市鑫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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